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案件。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卅铺镇曹塬村违规发放互助资金协会贷款、低保、冬春救灾资金等问题。2016年、2017年卅铺镇曹塬村超限额给8户群众发放互助资金协会贷款共计22万元;2016年1月、4月,该村村委会主任徐生芮以他人名义在村互助资金协会贷款共计10万元,其中该村党支部书记黄新海个人使用3.5万元,徐生芮个人使用6.5万元;2016年以前,该村均以领取低保的方式解决所有村民小组长报酬;2017年,该村给5名村民小组长发放冬春救灾资金共计4000元。黄新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生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罢免徐生芮村委会主任职务。
2、蔡家庙乡土桥子村违规使用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问题。2017 年1月初,蔡家庙乡土桥子村借民政部门发放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之机,用救助金支付村民刘某维修村级道路费用3000元。 土桥子村党支部书记姜祖君、村主任韩富兴、村文书冯世英3人免于处分,分别被诫勉谈话。
3、南庄乡东塬村村干部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7年1至7月,南庄乡东塬村党支部书记王建荣、村委会主任文连军利用职务之便,分别在亲属名下违规享受低保2022元、5541元。王建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文连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土桥乡王塬村村干部工作不实不细问题。2012年10月份,时任村支书王志义、村主任韦积川工作不实不细,在没有组织验收、实地查看的情况下,将新农村建设项目中未建成住房的农户上报为已完成户,导致补助资金被拨付。王志义党受到严重内警告处分,韦积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失职渎职等问题,继续加大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强占掠夺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力度,以专项治理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中共庆城县纪委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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