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庆城纪检监察网!今天是:
庆城反腐高压下为官不为现象原因分析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8-08-09 09:30 浏览次数:2104次

近年来,随着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各级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四风”问题在诸多领域得到有效遏制,“八项规定”逐渐成为广大干部的纪律高压线,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普遍赞赏。但是,干部队伍中一些不正常的现象也随之出现,个别干部滋生“为官不易”的感叹,出现了能不做事就不做事、能少做事就少做事的“为官不为”现象。

一、“为官不为”的突出表现

一是庸懒懈怠。能力欠缺,水平低下,业务推不动、问题解决不了;消极倦怠,不思进取,“装糊涂”、“混日子”,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工作时间逛淘宝、看股票、收快递。二是推诿扯皮。信奉“多干多错,不干不错”,遇到矛盾往上交,碰到难题往外推;遇事“耍滑头”,办事“踢皮球”,绞尽脑汁、找尽借口来逃避工作、推卸责任;本位主义严重,有利的事争着干,无利的事躲着看,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三是拖沓应付。推动工作能拖则拖、能慢则慢,不讲效率、不守诺言、不负责任;欺上瞒下,对于上级交办的任务,对下不提不问不落实,对上做完做好做得棒,没有真正把上级的安排布置落实到位,上下糊弄,形成“中梗阻”现象。四是敷衍塞责。办事装样子、走场子,只表功、不做事;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喜欢抓“面子工程”,造声势、树假象,金絮其外、败絮其中;情况不熟悉、业务不精通、凡是求大概,对待群众问题多是放一放、绕一绕、躲一躲、等一等。五是软弱无力。“明哲保身”,不敢担当,爱当“老好人”、“和事佬”,“得罪人”的事不干,“讨人嫌”的话不说,碰到麻烦就溜边,碰到矛盾就绕道,碰到问题就后退,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该查的不查,处事不讲原则,执法看人下菜,甚至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弄权渎职。

二、“为官不为”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是适应能力不强。一些党员干部适应不了新形势、新要求,把“改作风”和“敢担当”、把“干净”与“干事”人为对立起来。面对当前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新常态,一些干部感到被束缚了手脚,迷茫心态严重,不是不想为,而是不知道怎么为、不敢为。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高原则;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承担责任,畏首畏尾、缩手缩脚。

二是理想信念不坚。“为官不为”,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理想信念动摇,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认为现在当干部是“穷快活”、“苦行僧”,难提神;宗旨意识淡化,习惯“做老爷”,不愿做公仆,看重官位,忽视责任,对个人荣辱得失看得重,对事业兴衰成败看得淡;进取精神消退,认为依法办事、廉洁从政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无“油水”可捞,无“福利”可得,感叹事不好干,官不好当,于是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无所作为,充当“撞钟的和尚”。  

 三是责任意识不强。随着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深入,一些党员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存在盲目攀比思想,比收入、比舒适、比待遇,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失准、工作失职,不仅助长了奢靡之风、违反了纪律规定,而且意志消退、贻误了事业发展。

四是问责惩戒不够。问责倒查机制的建立能够极大调动官员主动谋事、潜心干事的积极性,也对无为者起到震慑作用。但同时问责机制也是一把“双刃剑”,尤其是在推进改革创新方面,一些想干事者受问责倒查的掣肘,不敢放开手脚理直气壮地干,宁可上行下效,墨守成规,也不主动请缨。 

三、对“为官不为”现象的对策建议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使党员干部“愿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解决“思想入党”问题,引导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改造“官念”,深刻认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服务人民的,是受人民监督的,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发扬敬业精神,遵守从业准则,提升职业道德,激发工作热情,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切实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

二是完善选任导向,让党员干部“想为”。不断完善用人导向,激发广大干部主动作为。运用多种激励手段为干事者鼓劲,比如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奖励等经济型激励,晋升、轮岗、进修和表彰奖励等机会性激励,让干事者感受到尊重和认同,促使干部队伍保持积极作为。同时,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保护敢闯敢试的干部,激励更多想作为、能作为的干部大显身手。

三是提升素质本领,使党员干部“能为”。实践历练是解决干部“能为”的主要途径。要把干部交流与压担锻炼相结合,有计划地推进干部多岗位历练,推动干部下得去、上得来,消除思想顾虑,丰富干部的履历经历。着力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把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体现到工作实践之中,用依法而为的强大力量冲破“为官不为”的桎梏。

四是完善考核机制,促党员干部“有为”。干部干什么,主要看考核什么。要细化岗位职责,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层级干部的岗位要求,设置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考核指标,让“有为”与“不为”有具体标准。通过谈心谈话、走访调研、参与重点工作督查等方式,健全经常性考核制度。建立干部日常考核电子档案,详细记录平时掌握的干部信息,为研判“有为”与“不为”提供信息支撑。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让考核工作成为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一把标尺和调节杠杆。

五是加大问责力度,督党员干部“作为”。充分利用好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资源,延伸监督“触角”,拓展社会监督,提升联合监督合力,对不作为的工作人员加大问责、追责力度,把正风肃纪督查常态化。突出监督重点,治病树、拔烂木,使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党员干部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懒政怠政的行为加大打击和追究力度;对消极抵抗、选择性不作为,进一步加强惩治。将专项巡查和日常巡查有机结合,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消极懈怠、不服从单位和组织安排的人员加大执纪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有效杜绝“为官不为”现象。(信息员:吴烨琦)

 

 

分享到: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中共庆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庆城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庆城县岐黄酒店迎宾楼(邮编:745100)

陇ICP备18002778号-1

甘公网安备62102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