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呈高位态势
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到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也随之增加,“雁过拔毛”式腐败借助政策东风趁势滋长,人情扶贫、关系扶贫等问题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进程。2018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件264件,其中扶贫领域66件,占总量的25%。
二、原因分析
(一)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部分基层党组织主要责任人责任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扶贫工作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没有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政治的高度去落实抓好,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压力传导措施不硬,导致部分乡、村干部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没有足够的认识,认为工作辛苦,“雁过拔毛”理所当然。
(二)行业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有些行业部门没有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责任,没有制定落实扶贫政策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扶贫资金运行的具体情况,分配对象是否确有其人,资金、物资是否如数到户到人等都缺乏后续跟踪管理,均交由村两委具体管理,在缺乏科学指导和有效管理的情况,导致部分扶贫项目效益大打折扣,甚至给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有了可乘之机。
(三)扶贫领域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
脱贫攻坚涉及领域宽,涵盖资金、资产、资源等各个方面,涉及部门、工作人员较多,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不能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及时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监管流程。同时,普遍存在资金使用、项目开支和工程建设信息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村务更新不及时、公示事项不全面等问题。仅仅依靠纪检等部门监管,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监督。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突出“关键少数”,紧抓乡科级、村组干部这些“关键少数”中的关键,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听讲解、谈感受,到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到监狱监管教育场所,现场听取相关人员现身说法,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高他们严格按照法律和规章制度办事的自觉性。同时,坚持实名曝光制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警自省,形成强有力震慑。
(二)强化监督力度,完善管理制度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形成震慑。对信访举报量大的区域,开展集中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对扶贫专项资金较多的贫困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找出问题根源,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
(三)强化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加强责任追究,倒逼乡镇党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把该扛的责任扛起来,该落实的责任落实到位。加大对一把手的责任追究力度,倒逼其切实履行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主动履职尽责,层层传导压力,让每一名干部都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始终恪守清正廉洁的底线。(信息员:王鑫)
分享到: |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