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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机关强化“五项措施”确保办案安全
发布时间:2018-08-22 10:22 浏览次数:3778次

          今年,庆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办案安全,不断强化各项措施,规范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努力实现查办案件零隐患、零风险、零事故、零违纪、零申诉五零目标。

规范办案人员行为,严肃办案纪律。相续制定出台了案件主办人负责制、纪委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走读式谈话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落实了办案安全预案,对案件主办人安全办案职责进行分解细化,杜绝办理不安全案件。

强化学习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结合周一工作例会和集体学习日,组织办案人员系统学习中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市关于执纪审查安全方面的有关会议文件要求,由分管领导重点对执纪审查工作特别是安全工作进行相关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办案安全工作技能。

严格谈话工作程序,加强谈话室管理。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的要求对谈话室进行了安全改造,落实了同步录音录像,制定了《陪护人员工作职责》、《执纪审查安全预案》等,在谈话、陪护、外调等关键环节,都予以明确规定,做到有章可循。

层层签订责任书,靠实工作责任。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案件承办室主任、各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层层签订《依纪依法安全审查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等责任主体,把安全工作具体到岗、责任到人。

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织密安全“大网”。采取纪委监委机关各室联系指导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办案办访、以案代训、跟班锻炼的方式,通过召开案件查办工作会、开展专业技能练兵,加强对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工作人员执纪监督、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办案人员的综合实战能力。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抽调案管室、纪检监察室人员组成办案安全调研督导组,分别到17个乡镇和县交通、教体、卫计、公检法等县直部门纪检组就查办案件安全情况进行业务指导,现场发现问题,现场整改,确保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安全。(信息员:王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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