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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监察法严格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确立了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对推进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自监察法出台以来,庆城县纪委监委主动适应案件办理新模式,多措并举开展学习活动。
一是集中辅导学习。县纪委监委利用周例会时间,组织7名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别从制定监察法的意义、监察机关职责、监察范围及权限、监察程序等方面做了深入分析,全面理清了监察法的重点内容。同时,安排2名转隶干部就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有关法律条款应用、3名纪检干部就违纪案件查办中有关党内法规的运用,进行交流学习,以此来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确保全体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把执纪和执法融会贯通起来。
二是个人业余自学。县纪委监委办公室配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相关法规指引、学习问答等学习资料,全体干部通过边学边干、学用结合等方式深刻领悟监察法的要点,争取尽快学懂弄通监察法的每一条规定,在日常工作中,以高标准、严要求约束自己,努力提高自身办案水平,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信息员:陶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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