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庆城县以创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以“两个责任”为抓手,坚持“三个优先”(党委议事优先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干部任用优先考虑纪委意见,工作经费优先保障纪检需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党委议事优先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庆城县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县委主要领导坚持“四个亲自”,认真履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常委会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近三年,县委年均召开8次以上常委会议优先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先后15次深入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党风廉政专题调研,并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400多人(次)。
纪检干部任用优先考虑纪委意见。庆城县委认真落实“两个提名考察办法”,在2016年换届中选优配齐了乡镇纪委班子和县直部门纪检组长。随后结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充分听取纪委意见,不断进行交流和调整充实。先后有22名同志被调整充实进县纪委监委机关(其中科级干部15名,一般干部7名),有6名同志在机关得到重用或提拔使用,有6名同志因提拔或高升被交流出机关工作。
工作经费安排优先保障纪检需要。庆城县政府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除按正常人头经费安排预算外,年均列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费及乡镇纪检工作经费等达到100多万元。2018年还一次性拨付县纪委监委临时办公点维修及设施购置费等30多万元,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效运转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353件,重复件49件,正在办理86件,处置问题线索218件,立案34件,结案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得到巩固发展。(信息员:赵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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