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纪委:
按照市纪委关于组织基层纪检干部和群众监督力量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户访”活动的部署要求,县纪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户访”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研究,准确把握,精心部署,严密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中共庆城县纪委
2018年10月25日
关于组织基层纪检干部和群众监督力量
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户访”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纪委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县纪委监委决定,集中一段时间,把乡镇纪委的力量和各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充分动员组织起来,发挥他们熟悉基层、熟悉群众的优势,组成精干、灵活的访查小组,对2017年底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入户访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基层组织和干部在脱贫攻坚政策及项目资金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向脱贫一线和基层延伸,主动下访查处和督促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客观准确地分析归纳乡镇、村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和推动建立完善有关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户户访”活动要本着“组织精干、任务聚焦、了解实情、力戒扰民”的要求,对2017年底全县尚未脱贫的345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进行一次入户访查。主要任务是:
1.听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脱贫政策、项目、资金享受方面的意见、投诉、举报;
2.听取贫困群众对各级组织、帮扶单位和扶贫干部在作风方面的意见、反映。
三、方法步骤
“户户访”活动由县纪委监委组织,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由乡镇纪委负责实施。
访查小组由乡镇纪委委员、纪检专干和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组成。
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数,将乡镇纪检干部和村监委会主任组织起来,编成若干个访查小组,交叉入户访查(村监委主任交叉编组)。访查活动从10月下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10月21日至26日)。由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访查工作的组织、步骤、内容、纪律要求等,印发乡镇纪委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对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为扶贫政策、访查任务、访查方法、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集中培训后,以乡镇为单位,由各乡镇纪委分别对各自的访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原则上按一个小组负责一个行政村将入户访查任务分解给各访查小组。
第二阶段:入户访查(10月27日至11月10日)。由各乡镇纪委组织各访查小组分头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围绕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和干部作风等方面,逐户向贫困户群众作访谈了解,各访查小组要指定专人记录各贫困户的意见、反应、诉求或者举报,当天入户的访查当天完成记录,由小组组长和记录人签字保存(附件1),全部入户任务完成后,将记录装订密封交乡镇纪委书记统一保管。
第三阶段:分析汇总(11月11日至20日)。入户访查结束后,乡镇纪委对各小组的访查记录进行检查、汇总,一方面看各小组的入户是否有遗漏,在此基础上,分行政村梳理出问题清单(附件2),并归纳形成本乡镇问题清单(附件3)及访查情况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办楼207室)。县纪委在乡镇上报访查情况后,将组织党风政风监督、信访、案管部门负责人,对各乡镇访查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梳理归纳出全县的问题清单(附件4),分析普遍性问题背后的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督促整改和加强自身工作的措施办法。同时,分乡镇建立问题线索的办理和整改台账(附件5、附件6)。
四、访查问题线索的处理
县纪委监委将对全县入户访查情况汇总形成报告,并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向县委进行专题汇报,并下发通报,反馈问题,分类安排部署整改和办理工作。一是县纪委直查直办一批访查出的典型腐败和作风问题;二是责成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单位)整改一批履职不到位或胡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并从制度、机制上进行完善;三是移交乡镇纪委办理一批基层组织和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四是由县纪委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户户访”活动是落实市纪委监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将监督工作向扶贫攻坚一线和基层延伸的实际行动。各乡镇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户户访”活动的组织领导,全力支持乡镇纪委开展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要亲自上手,精心组织实施,具体指导落实,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及乡镇党委、政府汇报有关情况。
(二)全程跟踪督导。“户户访”活动由县纪委常委会暨县监委委务会谋划推动,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苏韬同志具体负责落实,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各室按照《关于县纪委监委内设室联系指导乡镇、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头对各自联系的乡镇、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各乡镇纪委书记要随机对“户户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严肃工作纪律。访查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乡镇根据访查村组的远近状况统筹安排使用必要交通工具,确保安全,统一在乡镇食堂就餐,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和违章驾驶机动车辆;入户访查不得干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不得要求群众填写表格、提供资料,访查情况由访查小组人员记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露群众的意见、投诉,各小组之间不得互相议论、交流访查情况;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到贫困户家中要先表明身份和目的,态度和气,倾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反映,坚决杜绝居高临下和对群众颐指气使,要尊重群众意愿,绝不允许强迫群众向访查小组提供情况和问题线索;访查小组必须摆正位置,牢记访查活动是我们主动到群众中去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不是检查、考核;全体成员要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进村入户能步行的不骑车,能骑车的不使用机动车辆,遇特殊情况需要在农户家中吃饭时,必须给农户付伙食费;访查活动要注重实效,不搞大张旗鼓、轰轰烈烈的花架子。
(四)强化活动保障。“户户访”活动是一项阶段性集中工作,各乡镇要从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户户访”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保障,确保入户访查工作圆满完成。对“户户访”活动访查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各乡镇从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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