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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三项举措”提升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8-11-13 11:19 浏览次数:6350次

庆城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纪委监委对案件工作质量的要求,把案件质量作为工作的生命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通过“联系指导”、“以案代训”以及“零距离法庭观摩”等举措,梳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使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创新做好“联系指导”。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流动频繁、不会办案的现状,实行县纪委监委内设室联系指导17个乡镇(办事处)及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从线索受理、审查调查到移送审理,均开展一对一指导,做到程序上规范、证据上确凿、定性量纪上准确,提高了审查调查质量和水平。

持续抓好“以案代训”。针对乡镇纪委普遍存在办案数量偏少、办案质量不高的实际,县纪委监委采取“以案代训”,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结对办案,帮助他们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累计“以案代训”乡镇纪检监察干部43人(次)。

有效利用“零距离法庭观摩课”。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衔接不畅、调查取证困难的问题,县监委注重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协作,组织纪委监委20多名干部零距离参加了蔡口集乡派出所原所长赵某某徇私枉法案的庭审活动,使纪检监察干部对非法证据的有效排除、违纪违法证据的区分与结合有了感性的认识,对“一证一质一辩”逐项调查方式有了进一步了解,同时对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有了直观的了解,为提高办案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指导和帮助。(信息员:樊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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