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庆各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响应省市县号召,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对防疫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纪律意识不强,没有做到帮忙不添乱。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确保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实效,现将庆城县水保局干部谢满红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管理问题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2月5日17时许,庆城县水保局干部谢满红从庆城县庆城镇建材路锦苑小区后门翻越栅栏后,被庆城镇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现,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2020年2月7日,庆城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谢满红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谢满红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翻越住宅小区栅栏,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庆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一款(一)项之规定,经2020年2月10日县监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谢满红予以诫勉,期限六个月。
庆城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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