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佳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县纪委监委现就严明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通知如下:
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认真贯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严禁疫情期间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耍特权、搞特殊;严禁值班值守脱岗、空岗、漏岗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同时确保廉洁过节,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活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各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各支部以及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把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
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做到带头抵制“四风”,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以上率下,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深入纠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紧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进行再监督、再检查,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934-3210197。
中共庆城县纪委
庆城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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