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审计局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下达后,审计组分别赴各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派驻审计局纪检组从审计工作实际出发,对审计项目实行全过程廉政监督,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
审前“明规矩”。在审计项目实施前,由局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对审计组人员进行廉政警示谈话,告诫审计组不得借审计之机“吃、拿、卡、要、报”,使审计人员树立自律意识,维护审计形象,强调审计组组长和主审人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担当审计组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 在每个审计项目中指派一名廉政监督员,随时对从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让审计人员时刻紧绷廉政之弦。
审中“常跟踪”。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成立廉政督查组,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书面的廉政回执,深入审计现场进行廉政督查,了解审计组开展工作的廉政纪律遵守情况,纪检组有针对性开展明察暗访,对审计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事项进行跟踪,督促审计人员遵守廉政纪律,维护好审计形象。突出“外抓审计纪律、内抓行政管理”两个重点,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干部职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审计工作“八不准”“四严禁”、考勤请销假等廉政纪律情况;强化纪检组约谈工作,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约谈,经常提醒和监督审计组全体人员严格政治纪律、廉政纪律;认真落实公职人员禁赌条例、禁酒条例,结合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活动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总体部署,加强教育监督,做到依法文明、廉洁从审,确保廉政纪律执行到位。
审后“必回访”。在审计项目结束后,纪检组集中开展审计项目廉政检查回访,主要采取与被审计单位领导和相关财务、业务人员开展座谈、个别交流、填写廉政回访问卷调查表等形式,了解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情况、作风效能建设情况以及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现场回访的基础上,对部分单位再进行电话廉政回访,进一步了解审计组是否履行规定的审计程序,是否在审计过程中接受宴请、馈赠或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审计人员是否尽职尽责等有关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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