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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四抓四促”严把审查 调查安全关
发布时间:2020-11-06 16:10  来源: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     作者:荔李鹏    浏览次数:1812次

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庆城县纪委监委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把安全教育作为“必修课”,在制度执行、硬件建设、责任落实上狠下功夫,全力保障审查调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是抓思想教育,促安全意识转变。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办案安全放在审查调查工作首要位置,坚持办案安全逢会必提,逢案必讲,对上级文件精神和执纪执法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交流、案件分析会、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办案人员深入学习,重点加强案前教育,督促办案人员真正掌握办案安全新部署、新要求,引导办案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办案安全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

二是抓制度执行,促办案程序规范。根据上级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新要求、新标准,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细化办案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安全办案制度。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评估、安全预案、逐级报批等各项安全程序和流程。办案人员案前对有关线索情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甄别、研判,对“六必知”做到查实、查细、查准,制定有针对性、预见性、操作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问题的发生。

三是抓硬件建设,促安全保障提升。严格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办案场地安全建设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大对办案工作区硬件设施建设的投入。按照“三化”建设要求,县纪委监委机关建成了标准化办案区,其中谈话室2间,体检室、接待室、监控室各1间,谈话室均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急救药品、消防器材等安全防范设备,办案区配套设备齐全,功能完善,为确保办案安全提供了硬件保障。

四是抓监督检查,促安全责任落实。严格实行办案安全责任制,明确人员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要求,压实办案部门负责人和审查调查组组长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办案人员执行工作纪律、落实办案安全要求等情况,实地查看谈话室监控使用、安全保障措施及谈话审批记录等,确保审查调查人员知责、明责、尽责,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确保审查调查“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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