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桥乡南庄塬村村干部贪污征地补偿款问题。2011年11月以来,土桥乡南庄塬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傅拘银、村委会主任杨正江以山地报塬地的办法,骗取征地补偿款37424元,其中傅拘银分得18000元,杨正江分得19424元。2016年7月司法机关以贪污罪判处傅拘银、杨正江缓刑,并处罚金10万元。2016年9月,傅拘银、杨正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白马铺镇白马村文书肖正东违规评定发放低保问题。2014年以来,白马铺镇白马村文书肖正东违规在其父亲名下申报低保4人,共计领取低保8784元。2016年12月,肖正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支部书记苏武房、村主任刘文虎被诫勉谈话。
3.高楼乡太乐沟村村干部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3年至2015年,太乐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志成、村委会主任郑英品利用职务之便,在低保评定过程中优亲厚友,分别在其亲属名下违规领取低保资金22062元和23658元。李志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郑英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卅铺镇齐塬村委会主任杨贵丑私自占用群众养老保险参保金问题。2011年至2015年,卅铺镇齐塬村委会主任杨贵丑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占用群众养老保险参保金共计3600元,导致群众到龄后无法享受养老保险金。杨贵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驿马镇驿马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刘汉斌私卖地膜问题。2017年3月,时任驿马镇驿马村党支部副书记刘汉斌私自将“旱作农业双垄沟播技术推广项目”专用地膜出售,共卖得2580元。刘汉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马岭镇琵琶寨村党支部书记陈文轩虚报土地面积发放补偿款等问题。2014年,马岭镇琵琶寨村党支部书记陈文轩利用职务之便,在发放城区供水工程土地及地面附属物补偿款过程中,为其亲属虚报土地面积发放补偿资金共计84694元。此外,2010年陈文轩以6万元出售琵琶寨村居民小区南8只箍窑,此笔款未入村账,全额支付给当时维修琵琶寨小区的工程队。陈文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土桥乡杨河村滞留精准扶贫贷款问题。2015年12月,杨河村冯某某等3户群众精准扶贫贷款拨付到该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账户后,该合作社理事长倪仲军未及时告知3户群众办理贷款手续,致使共计13万精准扶贫贷款在该合作社账面滞留达一年之久。原任村支书李慕喜、该合作社理事长倪仲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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