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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8-03-07 20:27 浏览次数:2144次

庆城县水保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明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2017年1月,王明珍在时任庆城县水保局纪检组长黄燕亭的建议下,搬入使用面积为41平方米的套房办公,超出标准23平方米。2018年2月,合并其他问题,王明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黄燕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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