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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庆城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持严管厚爱并举,把批评教育的深度、执纪执法的力度和关心关爱的温度有机结合起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00人次。
针对一般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通过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坚决防止未病变已病、小病成大病。2020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65人次,占77.5 %。
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对于构成违纪违法的行为,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用好党纪政务处分,严守纪律防线。2020年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04人次,占17.3 %;第三种形态处理13人次,占2.2 %。
对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严查快处,用好第四种形态,切实助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2020年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8人次,占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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