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县纪委监委对“五一”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进行严明和重申如下:
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严禁公款吃喝、公款走访;严禁将探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或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基层单位、企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脱岗、空岗、漏岗;严禁餐饮浪费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参与吸毒、赌博、酒驾等违法行为。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多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自律、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节日期间,县纪委监委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坚决遏制隐形公款吃喝、变异操办敛财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934-3222644。
中共庆城县纪委
庆城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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