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6日至6月11日,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共组建5个巡察组对县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2个部门和庆城镇五里坡村、驿马镇上关村等8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政治巡察。7月23日至7月28日,各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反馈意见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常文洲、副组长余义成以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反馈会并讲话。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向大会反馈巡察情况,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各巡察组副组长、联络员,各被巡察单位(部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统计,本轮巡察共发现3方面479条问题,主要是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履职能力有待提升;干部日常管理不严,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惠民政策宣传力度不大、落实有差距,“三务”公开有待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解决不及时,维护群众利益力度不够,生态环境整治有差距,个别贫困户存在返贫风险,乡村振兴战略谋划不足;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村级“三资”管理监管不到位,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低保评定执行不严格,民主理财小组履职不到位;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查反馈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要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三要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努力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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