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成立4个巡察组,从2021年3月23日开始至6月4日结束,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9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
6月8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7月14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7月19日至23日,4个巡察组分别召开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会议和干部职工反馈大会,集中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同时对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参加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明显加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压实,积极履职尽责,各方面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但巡察也发现,有的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不够到位,联系实际研究不够深入,结合职责落实不够到位,与新时代新阶段要求有差距;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还不到底,一些行业部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四风”问题纠治还不够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按照市委的部署,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聚焦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定有力的整改措施,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要聚焦职责使命这一政治责任,着力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要聚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价值取向,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着力解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的问题。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抓手,认真研究部署,全力推动落实。主要负责人对整改负首责,要积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要抓好集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整改情况要及时公开,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反馈要求,3个月集中整改结束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成立专项督查组,严格落实“一听、二核、三通报、四问责”督办机制,对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9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在反馈大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一致表示,市委巡察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全面贯彻市委巡察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整改,并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狠抓整改落实,深化成果运用,确保巡察整改实效,充分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战略作用,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力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分享到: |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