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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0-21 10:39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浏览次数:4507次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土桥乡杨河村原文书兼杨河村互助资金协会、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原出纳任良慧挪用贷款资金问题。2017年12月至2020年2月,土桥乡杨河村原文书任良慧在担任杨河村互助资金协会、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出纳期间,挪用群众归还、法院强制执行的贷款本息,共计22173.89元。2022年6月,任良慧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2、庆城镇教子川村委会原主任杨国仁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8年,庆城镇教子川村委会原主任杨国仁冒领4.4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4488元。2022年6月,杨国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南庄乡东塬村原文书白琰非法占有新农合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南庄乡东塬村原文书白琰在协助南庄乡人民政府收缴新农合资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新农合资金61520元。2022年6月,白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赤城镇新庄村违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问题。2020年5月,赤城镇新庄村将出售旧村部的4.5万元资金未入村账,直接用于支付新村部征地费用,存在违反《甘肃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的问题。2022年6月,赤城镇新庄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张进虎被予以诫勉,时任村文书文志军被告诫约谈。

       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廉洁履行岗位职责。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加大对教育医疗、村集体“三资”、食品药品安全、养老社保、住房饮水等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着力查纠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职能定位,坚决查处挤占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中共庆城县纪委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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