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按照《关于分层推进、全面提升乡镇及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县纪委常委联系指导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工作通知》,县纪委决定从2014年5月28日起,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特别是落实《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安排如下:
一、 督查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实施细则”和县委“十四条规定”情况;县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监督检查情况;信访及案件查办情况;效能风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党务政务服务情况;村级党风廉政及示范村建设情况;《实施意见》所列相关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抓纪律转作风情况;纪检监察“三转”工作任务落实特别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它工作落实情况;特色创新工作。
二、督查时间安排
2014年5月28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
三、督查单位及分组
监督检查范围按照《县纪委常委联系指导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工作通知》<分工表>范围进行。
四、工作要求
各工作组要按照《实施意见》和《通知》任务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分析反馈等方式,做到督查与指导相结合,达到以督查促工作的目的。各督查组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县纪委常委会议汇报。
附:庆城县纪委监察局分层推进、全面提升乡镇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监督检查量化统计表
中共庆城县纪委
2014年5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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