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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说“不”
发布时间:2023-03-24 10:46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作者:曹德鑫    浏览次数:728次

在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中,回忆起自己的酒驾行为,来某某说:“前一天晚上在亲戚家喝了些白酒,第二天早上感觉自己酒已清醒,就独自驾车回单位。”无独有偶,杨某也因不听朋友劝说,心怀侥幸,酒后驾车,均被公安机关查处,同时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022年以来,庆城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专项整治行动,深挖彻查酒杯中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并对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截至目前,共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4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开除公职2人,还有10起正在办理,也将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该县纪委监委为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及时筛选典型案例,印发了《关于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绝不是“小问题”“小错误”,而是触犯法律、违反纪律的严重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更要时刻紧绷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惩处力度,坚决做到快查快办,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和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清醒认识酒驾醉驾问题的严重危害,从思想上对酒驾醉驾说不。”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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