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驿马镇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要求,探索推行“332”工作模式,编织“三资”监管“网”,构建“三资”监管新模式,促进“三资”规范管理。
明确三个责任:一是村委会的管理责任。各行政村严格按照财物管理制度收好、用好、管好村级集体“三资”,并按照“四议两公开”有关程序,结合村级实际制定收支和采购计划,对集体“三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农财中心的审核责任。镇农财中心负责村级“三资”的清查、核实、评估,代管村级账目,采取统一记账、算账、报账,并对村级“三资”进行登记备案,监督指导各村做好“三资”管理工作。三是镇纪委的监督责任。镇纪委定期对村级“三资”管理台账、使用登记、效益发挥等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规范三项制度:一是登记管理制度。将20个行政村的集体“三资”数据及时录入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二是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驿马镇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定期研究农村“三资”有关事项,根据支出金额大小,分别采用“四签”和“六签”的程序进行报批。三是督查检查制度。由镇纪委牵头,镇农财中心、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联合督查工作组,定期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销号管理。
畅通两个渠道。采取“线上+线下”双监督的模式。线上监督方面,充分利用甘肃省小微权力监督和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对各村“三资”情况进行公开公示,让群众监督更加便捷。线下监督方面,及时向社会公布镇纪委监督电话,设置线索举报箱和信访接待室,坚持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查。
今年以来,通过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全镇增加村集体收入14万元。预计年底全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350余万元,较2022年126万元增长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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