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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胡某某、张某某处分决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宣布和送达其本人……”庆城县纪委监委开展处分宣布执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时,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向某县直单位反馈问题。
近日,庆城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单位,集中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县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156名公职人员,逐人自查处分送达与宣布、职务级别工资变动、考核等次、年底奖金扣发和违纪违法资金收缴等情况,通过“清单对账”,精准查找处分决定执行不规范、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干部处分决定未在一个月内及时宣布、未按规定归入个人人事档案、个别违纪违法资金没有收缴到位、个别乡镇党员档案缺失等问题16条,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党组(党委)进行了反馈,督促逐人逐项整改到位。
“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将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进一步做实做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常态化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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