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是某某某吗?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了,被反映人是我们的管理对象,但是经济纠纷的处理不是我们的受理范围,需要通过你们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好,请问是某某某,您的信访举报已由某某乡纪委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办理结果……”庆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向实名举报人反馈信访举报受理情况。
近年来,庆城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鼓励群众实名举报,通过快转快办快反馈,切实提升实名举报处理工作质效。
承办部门接到实名举报件后,坚持在一周内研究提出处置意见,信访室和案管室紧盯时间节点,落实督办责任,防止压件不查、久拖不办。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机制,针对乡镇纪委(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初核方案,由县纪委监委机关联系室负责审核把关、督促指导,切实提升“组地”初核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办理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
“案子办完后,纪委李书记亲自上门与我说了办理结果,并对我提出的疑问也作了耐心的解答,我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一名实名举报人对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回访人员说到。
在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主动与实名反映人联系,实行办理进度见面沟通、办理结果当面反馈,充分听取举报人意见建议,耐心解答其疑惑,变举报人“上门问”为承办部门“主动答”,争取理解与支持,提高了举报人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今年以来,庆城县纪委监委受理实名检举控告18件,已办结反馈8件,实名反映人满意度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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