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部分报告中缺少王某某的个人简历,案卷备考表立卷人、审核人均未签字……,请你室对能够整改的问题尽快补充完善,对个别无法整改的问题,写出情况说明,并在今后的案件查办过程中举一反三提高办案质量。”庆城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后向案件承办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今年以来,庆城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案件审理部门的内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行自查自纠,着力发现案件定性量纪、文书起草、程序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倒逼案件承办部门提升办案质效和办案能力。
该县纪委监委成立评查工作组,对2019年以来立案查处的157个案件进行逐卷评查,严格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重点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宣布执行等方面入手,逐卷评查打分,及时反馈整改。截至目前,共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30个,对于个别不能整改的问题,督促案件承办部门作出情况说明,并在今后案件查办工作中杜绝禁止,坚决保证案件质量。
“近年来,我们紧盯案件程序、证据、事实、定性、量纪、适用条款等案件质量评查要素,进行严格审核、严把关口,全方位多层次对案件质量进行检视自查和评查整改,全县案件证据调取程序、文书和笔录制作等规范性问题较之前明显减少。”该县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表示。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找到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增强办案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办案能力,着力构建审查调查标准化体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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