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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置村集体土地征地款时未按规定落实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引起了群众上访,造成了不良影响。前不久,庆城县纪委监委信访部门在日常接访中收到反映某村干部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的问题线索,经相关案件承办部门调查核实,该问题情况属实,给予该村“两委”负责人党纪处分,从接到问题线索到立案用时仅1个月。
快查快办是庆城县纪委监委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缩影。2023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整治作为全县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整治重点,聚焦贪污贿赂、私自挪用、坐收坐支、虚报套取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组建工作专班,通过联系室“督”、乡镇纪委“查”、室地联动“治”等方式,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12件,立案审查调查3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9人,挽回经济损失17.55万元。
同时,县纪委监委及时对村干部在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程序偏差违规情况开展提醒谈话,对查处的村干部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目前共开展提醒谈话70余次,剖析典型案例2起,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起,形成了强有力的警示震慑效应。
“接下来,我们将深化巩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整治工作成效,持续加大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办力度,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督促主管监管部门和乡镇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庆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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