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白马铺镇顾旗村西庄组村民小组长李得常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21年3月,李得常在协助顾旗村开展退耕还林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将西庄组28.4亩集体土地虚报到自己名下,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2.272万元。2024年6月,李得常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2.原县扶贫办主任科员王雅峰借用群众名义套取金桥工程贷款资金问题。2016年1月至2月,时任原县扶贫办主任科员王雅峰,利用公职人员身份提供担保的方式,借用群众名义套取金桥工程贷款资金59万元,用于偿还家庭债务,改变了扶贫资金用途,侵害了群众利益。2023年12月,王雅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廉洁履行岗位职责;要涵养为民情怀,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层层传导压力,深化综合治理,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狠抓不放,着力深挖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推动办成一批民生实事、建立一批制度机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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