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深入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酒驾醉驾等顽瘴痼疾,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2起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驿马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张天库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11月27日,张天库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饮酒驾驶。同日,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11日,张天库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庆城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九级职员郑强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12月11日,郑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饮酒驾驶。2023年12月27日,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3月15日,郑强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今年开展的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法教育和日常监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与财政、审计、公安、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合力纠治违规吃喝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醉驾及其背后的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持续释放严的信号、营造严的氛围。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抵制违规吃喝、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行为,不触纪律红线、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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