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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失而复得的“赔偿款”
发布时间:2024-08-01 12:04  作者:李亚南    浏览次数:947次

“真没想到,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还能领到这笔赔偿款......”近日,庆城县桐川镇高庄村一名村民前来村部领取曾被侵占的资金时感慨道。
         “太感谢你们啦,这么快就帮我们追回了赔偿款......”在领取到赔偿款时,桐川镇高庄村的另一村民激动的向县纪委监委第五办案协作区的工作人员打来了电话。
        8年前,因桐川镇境内油田作业区安装控油设备时,将高庄村三条俭组8户群众种植的农作物污染,经村委会协调,该作业区答应给付8户群众共计3000元污染赔偿款,但8户群众等待多年却依旧没有分到该笔赔偿款。
        今年7月,接到群众的举报后,庆城县纪委监委将其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线索台账,安排“室组地”联合第五办案协作区优先研判处置办理。很快,核查组就查实反映问题属实。
        原来5年前,3000元赔偿款就已经转入涉及的8户群众之一的张某某账户,张某某将该笔资金取出后交给时任高庄村委会主任豆某某进行分配,但却被豆某某长期占为己有未向群众兑付,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最终,豆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侵占的3000元赔偿款也被追回,在办案人员的监督下,涉及的8户群众每户分得375元。
        今年,庆城县纪委监委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建立了“室组地”联合办案协作区,统筹办案力量,凝聚工作合力,充分运用“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分级跟踪督办,快查快结。至目前,共受理处置问题线索45件,已办结26件,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立案后采取留置措施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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