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成立3个巡察组,从2024年4月开始至7日结束,对高楼镇(含所辖村)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应急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果业发展中心、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民医院、县岐伯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爱卫办、县疾控中心等12个县直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
8月6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8月12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8月19日至20日,采取集中召开反馈会议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本轮巡察能够坚守政治巡察定位,遵循“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围绕“四个”监督重点,深入查找发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切实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反馈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职能职责、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注重从政治上看问题,从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查找政治偏差,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置,确保问题线索质量。
反馈要求,要强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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