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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蝇贪蚁腐”问题12起处理14人
发布时间:2024-11-01 11:32  作者:刘 敏    浏览次数:2232次

“王某某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资金1.79万元,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麻某某在担任村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重复、超额报销电费,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0.38万元,受到记大过处分……”  

像这样侵占挪用、虚报套取村集体资金等向村集体“三资”伸手的“蝇贪蚁腐”案件,今年以来,庆城县纪委监委已查处12起处理1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将一件件群众反映强烈、啃食群众利益、集体利益的案件严查快办,这得益于近年来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将其作为整治的关键“切入点”,继续深入推进,善作善成。

县纪委监委建立了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职能部门主导主抓、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监督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织密监督网,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

在县纪委监委的有力监督下,县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围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登记管理三方面突出问题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一问题一措施,限期整改。

至目前,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台账不完善、25个村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跟进指导,完善村集体“三资”台账891项,重新签订村集体资金入股协议、集体资产出租协议48份。

“室、组、地”联动,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对全县15个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责任人,对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1件,销号1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联合办案等方式加快推进。

马岭镇贺旗村群众反映的198亩枣园荒废多年的问题得到解决,实现了复垦复种......

白马铺镇三里店村闲置的9座钢架日光大棚得到妥善处置......

庆城镇薰衣草庄园遗留5年之久的问题有效化解,重新盘活开园,并帮助群众兑付资金115万余元......

这些都是县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和部门”联动监督,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成效。

此外,县纪委监委坚持监督、办案、整改、治理一体贯通,从发现问题、查办案件中剖析深层次问题,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庆城县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庆城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推动健全农村集体“三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筑牢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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