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林草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林草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县林草局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林草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的高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作出部署,制定印发了《中共庆城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逐项分解巡察反馈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要求召开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了班子成员齐心协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反思、认真剖析,带头履责,以上率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督查整改进度,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统筹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认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起分管领域整改责任;监督责任单位(股室)各尽其责,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整改任务;督促全局党员干部自觉从自身做起,从具体工作抓起,积极投入巡察整改,以巡察整改促进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庆城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庆城县林业和草原局党支部2024年度学习计划》,党员个人结合支部学习计划制定了个人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点,坚持逐字逐句学、联系工作实际学,做到学理论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全县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党员干部充分利用闲暇时间开展自学,借助“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线上学习软件随时随地跟进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最新政策。三是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将学习党纪党规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林草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和学习交流。截至9月份,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支委会9次,支部党员大会3次,班子成员讲党课3次,学习交流4次,通过理论学习与学习交流,党员干部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把党的创新理论与林草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推动全县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2.履职尽责作用发挥不充分。
(1)造林保存率低。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督促工队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不合格造林项目及时进行了补植补造,严格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严把工程整地、苗木选用、栽植覆土、补植补造、后期管护“五关”,督促工队浇水,强化监管验收,保证造林成效。
(2)修复林草植被以罚代补未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林草植被恢复费收缴后统一上缴国税,由省林草局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后统一组织实施,2022年省级财政下达植被恢复费870万元,实施森林植被恢复11625亩、草原植被恢复700亩;2023年省级财政下达植被恢复费232万元,实施森林植被恢复4600亩;2024年省级财政下达植被恢复费607.2万元,实施森林植被恢复6134亩,草原植被恢复15000亩。返还的林草植被恢复资金,全部用于林草植被恢复,破坏林草地得到及时修复。
(3)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对近3年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资料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对2021-2023年行政执法案件资料全部梳理装订归档,对2022年执法案卷装订时将非税票据装订错误问题进行了整改,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管理,确保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3.林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
(1)执法效果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推动作用,严格落实林长会议、林长巡林、分片包抓等配套制度,对个别县级林长及责任区域进行了调整,县级总林长发布《关于持续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令》,对全县各级林长责任进一步明确,县林长办发放林长巡林日志153本;组建工作组,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各乡镇护林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学习《森林法》《庆阳市禁牧条例》等法律法规、违法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引导护林员更好的履职尽责;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向乡镇下放处罚类事项23项,由乡镇组织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县林草局同时做好培训指导;县禁牧队定期对重点林区进行巡查,严查违法放牧行为。长期违法放牧行为按照《庆阳市禁牧条例》处罚标准严肃查处,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护林员选聘管理不规范,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生态护林员督查方案,在各乡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逐乡镇对全县生态护林员选聘、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生态护林员巡护APP进行培训。通过督导检查,发现3名生态护林员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履职,已按照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进行解聘并重新选聘责任心强,能够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护林员。同时,严格做好护林员档案资料管理,加强护林员日常监督检查,适时对各乡镇巡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对护林员出勤和巡护工作进行考勤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次年不得续聘;对发现护林员放牧现象,及时予以解聘;对发现护林员从事村级卫生保洁等公益性事务的现象,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确保选聘的护林员能够履职尽责,切实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3)蔡口集林场管护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人事调整到位后,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与蔡口集林场护林员签订了2024年管护合同,巡山日志及时发放护林员手中按时填写,护林员均能够认真落实管护责任;与龙治国续签了管护合同,并严格做好资料管理和归档;蔡口集林场和巴山管护站,因管护条件差、区域限制及管护年限不同而导致护林员工资标准不一,现已调整一致。
4.重大项目工程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每个林草项目实施前均成立林业项目工程管理专班,会同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跟踪督查,对项目进行规范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推动林草项目高效落实。对在工程项目验收环节监管不到位的14名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了工作约谈,对监督施工过程中存在监督检查不到位的监理公司拉入黑名单,三年不予使用。组织项目监管人员深入学习《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各项项目管理规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林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切实加强重大项目监管。
5.信访矛盾化解不力。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高楼镇惠俊彦、惠俊儒反映的补助款问题,高楼镇已于2024年1月兑付到位。全县自2014年实施苗林产业以来,按照市上指导意见,将部分群众的弃耕地、撂荒地也一并纳入了实施范围,涉及农户多、面积大。针对蔡家庙乡惠永聪、太白梁乡高山村11户群众反映耕地实施苗林产业的问题,我局均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在苗林产业实施时,涉及地块均为撂荒地,符合当时苗林产业实施条件,具体情况对当事人也及时进行了解释说明。针对苗林产业占用耕地的问题,我局已多次向国家、省市汇报争取,国家暂无纳入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支持,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我局正在通过以下途径逐步解决:一是根据市上苗林产业有关扶持政策,当地乡村同意,经县林草局办理采挖证后,每亩在保留110株的基础上,进行间挖销售作为群众补偿;二是已积极同乡镇衔接,健全完善生活救助体系,对占用耕地面积大,群众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已由民政部门、所在乡镇给予资金救助。三是若信访人确有耕种意愿,在不影响国土绿化整体布局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在县林草局和所在乡、村监督下,可对一些边缘地进行清退复耕。
6.主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林草地审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检疫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行了梳理优化,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临时占用林草地、永久占用林草地审批做到了随报随查验,随审核随审批。对派驻政务大厅窗口的业务人员进行了更换,由业务精、服务意识强的高级工程师担任,业务窗口工作人员能够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在职工办公桌面显眼位置摆放桌牌,干部职工在上班期间能够主动佩戴“工牌”,做到积极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业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严格落实“一事一评”,积极引导前来办事群众参与“干部作风二维码”评价,对干部作风开展客观评价,倒逼干部提高服务意识。对来电来访群众,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能答复的做到了现场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详细记录,第一时间呈送主要领导签批,跟踪事项落实。对于领导开会外出不在的,事情比较紧急的,第一时间电话汇报处理,在电话记录簿上备注清办理结果或者具体承办人。持续深入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严格落实“亮牌服务”“持证上岗”“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群众评价”等制度,干部的主动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会议时,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列为第一议题,并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传达学习,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将学习交流作为理论中心学习组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每季度确定1个主题开展学习交流,提高理论学习成效,今年已开展学习交流3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自查、通报、培训等制度,今年上半年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1次,对局属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开展自查1次。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全面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为凝聚全局力量,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舆论支撑。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靠实责任。制定了《庆城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党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各自职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促进各项工作更好的落实。先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安排暨警示教育约谈会议,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开展集体约谈,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开展工作约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工作履职情况,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二级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三是开展谈心谈话。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及各单位(股室)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股室)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及生活存在的问题,进行人文关怀。通过问题整改,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不断靠实。
9.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1)干部管理宽松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对考勤制度进一步修订,严格落实请销假和上下班签到制度,取消了分单位、分股室签到,全局集中在机关办公室统一签到,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每日对干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每周例会对迟到早退、未签到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了干部管理。
(2)工作作风不扎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等持续抓干部作风,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纪律得到切实转变,行为不断规范,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一是扎实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在线学习等方式,加强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对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常态化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严肃问责追责,形成了有力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三是局人事变动后,及时对干部职工分工进行了调整,确保全局各项工作有分管领导、有具体承办人,责任进一步靠实;四是对天保办业务人员进行工作约谈,在制定2024年生态护林员岗前和业务培训方案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把生态护林员培训和管理落到实处。
(3)制度不健全,操作性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了《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召开会议、开展议事决策,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制定《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开展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和会议资料收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关于大额支出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大额物资询价采购,切实规范财务支出。
10.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挂账金额大,报账不及时、资金兑付不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积极与县财政沟通协调,争取资金,确保应付账款及惠农资金按时发放到位,确保资金效益及作用发挥到实处。2023年总账余额表显示应付款1052.45万元,已兑付553.358万元;应收款为328.65万元为2023年预拨经费,按财政局要求挂应收账款科目;2014-2018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3580.69万元,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初先后下达,因县财政困难,暂未支付,我局将积极同县财政部门协调,争取尽快支付。
(2)大额支出未落实询价采购等相关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大额支出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制度,在今后的项目及设备等大金额的采购中,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询价采购等手续,保证大额支出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行为。
(3)部分账本、凭证未装订、财务支出领导未签批、报账凭证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财务档案管理、严肃财务支出手续,督促财务人员及时对2021-2023年财务账本、凭证全面查改,对签字不全、凭证不全、凭证错误、合同未盖章等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对历年未装订账本、凭证进行了装订;加强财务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签批有关制度,要求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把关,确保报销手续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报销行为;严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支出,确保财务工作正常运转,切实防范财务风险。
(4)商品采购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商品采购行为,对负责采购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采购流程及政府采购地点,在今后严格落实定点采购,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2月8日在新知书店采购办公用品8809元,7月3日在新希望采购办公耗材9620元,均为政府采购地点。
1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未录入资产系统的固定资产全部进行了补录,对固定资产调账凭证附件及时进行了补充完整。严格按照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登记、记账、下账,做到各项资产账账、账实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今后将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入账、下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2.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1)党员的培养和发展重视度不够。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全局现有干部职工66名,其中正式党员43名,占比66%。因多年来未分配年轻干部到我单位,干部职工年龄结构老化严重,平均年龄达47岁,导致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滞后。今年7月,我局新招录年轻公务员1名,目前我局正在对其进行了解考察,若符合条件,我局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争取将其吸收为中共党员,为党组织输入新鲜血液。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党内职务称呼使用范围,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教育,明确党内职务使用范围,进一步规范了电话记录及各类会议笔记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称呼,切实做到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
(3)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支部加强对各党小组党建工作的指导,第三党小组(林技站)召开专题会议,就存在问题进行研究,确保今后在召开组织生活会议时,严格按照局党支部统一部署要求,开展批评时不谈成绩,不以意见建议代替批评,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
(4)党组会议程序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党组会议程序,对需要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程序,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对召开的党组会内容及时整理记录会议笔记。
13.“三重一大”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组在召开党组会研究干部人事、大额资金支出、评选选优等“三重一大”事项时,均邀请派驻纪检组派员参加。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坚决做到凡涉及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均召开党组会议先研究再支付。进一步规范林草项目验收程序,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程序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完结1个项目会议研究1个,坚决杜绝个别标段未验收完结就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个项目通过验收的情况发生。
14.党员教育管理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了廉政教育大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安排暨警示教育约谈会议,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部署安排会议,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典型案例、对干部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二级单位和股室进行了工作约谈。对单位2名因酒驾被处理和2名临聘人员打架事件在干部职工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5.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党支部2024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等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点,持续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力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实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坚持读原文、悟原理,通过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测试和学习交流等方式,检视学习成果,切实做到知行合一、学用结合。切实发挥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进一步靠实护林员职责,持续深入宣传林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放牧、偷牧现象,依法打击毁林毁草等破坏林草行为,真正达到处理一起,震慑一片的目的,巡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目前,县林草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的任务仍然艰巨。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持续加大后续整改力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检查”,巩固整改成果,提升整改成效;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倒排工期,强力推进,防止边改边犯;对需要较长时间坚持整改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容易发生情况反复、容易反弹回潮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持续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见底,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林草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934-3222886;
邮政信箱: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南大街90号庆城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qcxlyhc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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