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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5-05-30 16:00  来源:庆城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66次

1.庆城县公安局白马派出所原所长、一级警长张丽萍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22年至2023年期间,张丽萍在办理倪某某诈骗案中,先后收受当事人名贵烟酒、茶台、现金,共计3.2万元。2025年3月,张丽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桐川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新峰巧立名目滥发福利问题。2023年12月,李新峰在担任桐川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未按规定履行程序,巧立名目,给全校122名教师发放演出服装。2025年4月,李新峰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3.赤城卫生院院长薛明庆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2月,薛明庆在担任庆城县赤城卫生院院长期间,违规收受某医药公司医药代表感谢费0.6万元。2025年5月,薛明庆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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