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庆城纪检监察网!今天是:
庆城县委书记葛宏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和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
发布时间:2014-06-09 14:37  来源:本站     作者:王满银    浏览次数:880次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66日,庆城县委书记葛宏采取面对面逐人交谈和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约谈了全县17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和22个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反馈了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核情况,逐一指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并就各乡镇、单位党组织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葛宏指出,2013年,各乡镇、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了科学谋划,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葛宏强调,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乡镇、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主体责任的落实、纪检组织职能作用发挥、纪律作风规定执行、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各乡镇、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的工作要求上来,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自觉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纪律作风规定要求,特别要在干部教育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方面进行认真查纠整改,着力营造严查作风纪律问题的高压态势。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方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及打折扣、搞变通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加大对纪检组织工作的支持力度,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组织建设,购置配齐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选优配强纪检干部,把精力聚焦到主业主责上,切实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

通过约谈,向各乡镇、单位传导了压力,厘清了职责,靠实了责任。各乡镇、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要主动聚焦中心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

分享到: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中共庆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庆城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庆城县岐黄酒店迎宾楼(邮编:745100)

陇ICP备18002778号-1

甘公网安备62102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