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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12 08:59  来源:庆城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228次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9月29日至2025年1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2月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聚焦突出问题、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安排部署,严格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要求、责任人和时限,倒排工期紧张有序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坚持分类施策,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不拖不等,立即组织整改。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督促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股室)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定期研究推动落实。同时,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整改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压实整改政治责任,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党组书记带头组织研究、动员部署、督促推动,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抓实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制定《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定期调度情况、积极推动整改落实。涉及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股室)迅速行动,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统筹谋划、亲自上手,带领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不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督查整改进度。先后5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方面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召开的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干部职工会议均按“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列入第一议题,并由党组书记亲自领学,班子成员就学习内容、分管领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组织成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结合自身岗位围绕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研讨交流3次,促进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抓实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制定《关于常态长效抓学习提素质增效能的工作方案》,建立“双周一讲”制度,干部职工轮流上讲台,开展讲理论、讲业务、讲实践活动6次,全面提升人社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实践能力。

2.在机构职责不清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梳理机构职责,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之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专门处理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下设实体化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争议调解仲裁等日常工作。办事机构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在人社局。仲裁院对仲裁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已调整庆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并组织召开庆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议。

3.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导力量发挥不足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开展工作提醒,向住建、交通、水务等项目建设单位发出工作提醒函,督促其将监管、实施的在续建项目信息向县人社局共享,按时限要求办结并书面回复县人社局转办的欠薪线索;开展网上巡查,每月下旬通过陇明公平台查询,对于未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在续建项目,及时督促项目和建设单位负责人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从源头杜绝欠薪隐患发生;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向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下发工作提醒,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在续建项目依法督促落实相关制度,以制度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庆城门户网站公开人社、住建、交通、水务等单位投诉电话,并在各在续建项目部设置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张贴欠薪线索投诉二维码,公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等部门电话,方便农民工投诉举报和依法维权;加强欠薪案件办理力度,目前受理各类欠薪线索332条,为131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25.75万元。二是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市场秩序。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属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为杜绝和减少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原因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县人社局于3月份向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工作提醒,督促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依法规范本领域建设市场秩序,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对欠薪投诉较多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采取宣讲政策、个别约谈的方式进行面对面宣传,督促其加强监管,杜绝因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原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因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原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县人社局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之关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的规定进行处理。通过制度倒逼因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产生欠薪投诉的发生。三是强化“陇明公”信息平台应用。向项目建设单位发出工作提醒,督促其对本单位实施的在续建项目(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项目)注册并使用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陇明公”平台),通过“陇明公”平台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全覆盖;积极向发改部门共享当年重大项目,开展线上线下比对工作,对于未纳入“陇明公”平台的项目,向项目建设单位核查的同时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督促及时纳入“陇明公”平台管理。今年以来,共排查出8个在续建项目未纳入“陇明公”平台管理,目前已督促全部纳入。

4.在重点工作推进有差距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有效提升仲裁案件调解结案率。督促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政策文件,加强和上级部门的对接,精准统计调解组织调解案件,精准上报各项数据;坚持“先调后裁,能调不裁”的原则,目前立案受理仲裁案件42起,调解结案39起,裁决结案3起,调解率92.5%,按期结案率100%。二是强化欠薪矛盾化解。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开展现场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和企业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制定《持续深化整治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牵头对政府、国企项目欠薪和持续深化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新纳入“陇明公”信息平台在续建项目8个,办结政府、国企项目欠薪17起67.37万元,惠及98名农民工;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投诉线索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函转,督促其按时限要求办结并书面回复县人社局,确保欠薪线索尽快得到解决,避免发生重复投诉现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实名制、签订劳动合同、开设并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等,通过制度落实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避免欠薪投诉。三是牢固树立争先进位意识。加大劳动用工“标准化”建设力度,组织全县在续建项目劳资员参加全市劳动用工“标准化”培训会议,下发标准化资料整理清单,对劳资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经和市人社局对接,2024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暂不考核,全市未做排名。

5.在重点工作监管不力,落实不到位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欠薪投诉案件跟踪督办。组织人员对反馈的转办线索进行了全面核查,2023年转办的欠薪线索办理单位虽然未回复线索办理情况,但通过复核,这些线索均得到有效解决,故未再督促办理单位进行回复。今后,人社部门将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欠薪投诉案件处理形成闭环管理。二是提高劳务输转数据质量。督促就业局积极指导乡镇、社区扎实做好劳务输转人员信息采集和核实工作,加强跟踪抽查回访,密切关注务工人员动态,加大跟踪调查力度,准确掌握就业和流动情况,及时运转输转台账,加强务工动态监测,提高数据质量。三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供给和日常监管。对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情况监督检查1次,对不按规定开展办学工作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目前已经对2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对3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电话抽查,未发现问题。四是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组织对新业态企业进行了排查摸底,全县共有快递、外卖、电商等新业态从业人员384人,严格落实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维护各项制度,督促新业态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参加工伤保险174人,意外伤害保险194人,参保率达到95.8%。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6.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全系统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县就业局2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全国社保基金领域典型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刻汲取身边的案件教训,以案为鉴,以人为鉴,以事为鉴,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增强严守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求人社系统各单位“一把手”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制定印发《关于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庆城县职业技能培训“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局属单位、内设机构和股室围绕就业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职业技能培训、职称评聘、人事考试、退休审批、小额担保贷款审批、工伤认定、欠薪调处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紧盯重点岗位干部,一对一开展廉政提醒16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6人次,调整岗位14人,修订完善制度机制9项,推动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7.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会议记录和案卷管理。按照规范要求记录党组会议笔记,对会议全过程采取手写记录,确保原始手稿的唯一性、客观性和真实性。针对仲裁案卷随意涂改问题,及时联系被申请人对修改部分笔录进行了签字盖章并确认。同时,明确要求庭审笔录必须经书记员和仲裁员两人审核把关,确认无误后再闭庭。二是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严格按照《庆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按月在“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中录入新增人员基本信息、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情况。同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考勤制度,按要求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庆城县城镇公益性就业协议书》,并报人社局备案。每月对享受补贴人员情况进行梳理,对拟退出人员以函件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同步在《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中作退出处理,并停发岗位及社保补贴。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制定《全面从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干部负面清单,多渠道收集干部失责问题,对工作中明知故犯,同一问题反复出现,工作留有“尾巴”,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担当不作为造成工作损失或引发不良影响的干部,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在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优化财务报销流程,缺少审批签字和附件不全的情况坚决得到遏制。二是及时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流程更加规范和高效,审核环节之间的监督和制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最大限度防范财务风险。三是规范财务支出流程,使支出合理性、合规性得到更加严格审核,每一笔支出都做到有预算、有依据。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9.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县人社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严格按照《机关党组织委员调整、增补流程》要求,对支部委员进行了增补,目前支部班子已配备到位。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县人社局党组召开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严格按照县委要求,紧紧围绕具体目标,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全面梳理查摆问题、深刻对照检查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改进作风、促进履职、增进团结的目的。三是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0.在对审计整改落实有差距方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彻底整改上届审计监督反馈问题。针对“养老保险局违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现已完成所有问题整改。二是严格落实青年就业见习管理规定。规范落实《庆阳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实行)》相关规定,加强人员资格审核,通过与教育、就业系统数据比对,核查见习人员身份,杜绝在校生违规申领;强化见习人员日常管理,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抽查、线上监测等方式,核查见习真实性与资金使用情况;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单位单位虚报冒领等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取消资格、限制申报,情节严重者进行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对虚假申报者取消资格、追回资金并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对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者视情节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目前未发现有违规情况。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方面

11.在干部队伍管理和人才引进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解决人员混岗问题。积极衔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结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现状进行充分调研,及时汇报县委县政府,尽快明确已改革或新组建的部分单位性质,盘活现有的部分事业编制,在编制限额和政策范围内,逐步化解人员混岗问题。二是强化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制定《庆城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出台优惠政策,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10—20万元住房补贴,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三是持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鉴于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行业结构现状,通过人才引进、政策性人员安置逐步充实壮大农牧、林业、水利及交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人员队伍。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职称改革评审制度,加大对农村技术实用人才、文化实用技术人才、非公企业人员职称评审认定力度,推动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和质量提升。四是加强事业干部管理。及时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等部门对干部请销假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发了《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的通知》(县委办发〔2025〕10号),不断加强全县干部职工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行为;积极衔接县委组织部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和规范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考勤、请销假管理,对各单位干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将干部职工考勤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评优选模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激励干部职工更好地履行职责。对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依规严肃处理;对有意庇护违纪干部职工,瞒哄组织人社部门的领导干部,移交县纪委监委追责。

12.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差距方面。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集中整治。坚持把抓实抓好集中整治作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养老社保和就业失业等7方面整治任务,督促在建项目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及时消除欠薪隐患。严格落实“四比对一报告”工作机制,建立乡村公益性岗位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与卫健、公安、农业农村、林草、民政等部门数据联审,每月开展数据比对,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强化法纪警示教育。组织召开了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2025年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全县人社系统警示教育会议,通过通报人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党风廉政、拒绝赌博和酒驾承诺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敬畏党纪国法,不踩“雷区”、不碰“红线”,始终做到清正自重、廉洁自守。三是推动为民办实事。坚持把纾民困、解民忧、顺民意摆在突出位置,及时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积极汇报县政府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标准23元/人/月的基础上,再提高5元/人/月,待遇水平达到28元/人/月,直接惠及4.59万名城乡居民。组织举办线下公共就业招聘服务活动5场次,提供就业岗位34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560余人。组织开展“油田服务工”职业技能竞赛及宣传推介展示活动2场次,持续提升“庆城油田服务工”劳务品牌影响力,努力以品牌促输转,增收入。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局党组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拧紧压实全链条整改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社领域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持续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县委巡察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化问题整改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严把巡察整改进度关、标准关、质量关,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巩固强化和持续提升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放手,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三)突出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在全面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对照问题,认真反思总结,深刻剖析原因,找准解决办法,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制度和规定进行改进完善,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进一步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完善覆盖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着力防范化解人社领域重大风险,以巡察整改助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34-3222536(工作日8:30—18:00)

邮政信箱: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城县西大街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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