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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庆城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12 09:01  来源:庆城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243次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9月29日至2025年1月10日,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2月14日,巡察组反馈了对司法局党组的巡察意见和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定政治立场,强化主体责任履行。巡察意见反馈后,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组织召开局干部职工大会,及时将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推动整改全面落实。为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二级单位、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问题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局党组书记亲自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送审修改印发《关于落实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压紧压实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

(三)强化协调并进,推动整改措施落地。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与全面从严治党、司法行政、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落实“当下改”的举措,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久立”机制,对巡察反馈明确指出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同时主动查找巡察反馈没有点到的地方和领域可能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从根本上堵塞漏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得到根治,推动整改成果转化。

目前,巡察反馈的四方面1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印发《中共庆城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前由主要负责人确定学习主题,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最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等开展研讨交流。目前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研讨交流3次、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8次。同时,定期对党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确保“第一议题”学习规范、完整。二是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协调组织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部署推进依法治县重点工作,审议印发了《2025年庆城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庆城县整改方案》《2025年县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等文件;局党组专题研究2025年全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2025年全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2.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够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全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制定了2025年度法治督察计划,以“一规划两方案”终期评估为契机,对督察内容、方式和时间点都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目前对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督察,对工作中存在的资料不全等问题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终法治考核指标,将主要负责人的述法报告完成情况纳入了各单位2024年度法治建设考评结果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强化告知,严格办案流程。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行政复议机构向相关行政机关制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并与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一并向相关行政机关进行送达,明确告知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条,视为涉案部门对该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无效或者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截止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依法受理4件,不予受理4件。受理案件已审结3件,其中维持1件、驳回1件、终止1件。

3.基层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庆城司法”微信公众号每日更新一次,重点发布转载时政新闻、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普法微视频、微动漫以及图文并茂的法律常识,提升公民阅读兴趣及浏览量,利用新媒体快速便捷优势,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截至目前,“庆城司法”微信公众号更新113次,发布转载信息407条。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由各牵头单位在3.15、4.15、5.12、12.4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微视频、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目前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0场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1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三是结合乡村实际情况,打造“接地气”的法治文化阵地。在高楼镇雷家岘子村建设法治文化广场一处。四是强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调整优化“巧儿说法”律师服务团人员,设计统一规范的法治体检台账模版,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

4.调查研究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建立了局领导班子包片联系负责司法所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5个司法所作为联系点,有关股室做好协助配合工作,加强与基层司法所的沟通联系。2025年4月8日至23日,由党组书记、局长带队,对15个基层司法所进行了调研,通过“一对一”面谈的方式与基层司法所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准确掌握干部履职情况和司法所各项工作的运行情况。主要发现个别司法所工作力量薄弱,司法助理员业务生疏、社区矫正案卷、安置帮教案卷不规范等问题,针对调研发现问题,经与乡镇党委沟通协调,为一人司法所全部配备了业务办理人员;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深入开展法润乡村活动,充分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青少年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家庭”“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强化“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培养群众身边的高素质法治带头人队伍,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力乡村振兴。

5.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还不够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因人施策”原则,针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组建由矫正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构成的专业团队,开展一对一分析研判,制定专属矫正计划。累计为13名矫正对象量身定制矫正方案,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6场、心理辅导12次。于2025年4月8日至4月10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回头望”专项行动,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走访调查、档案核查、个别谈话等方式,逐一梳理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文书档案、思想动态及现实表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累计排查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2名,更新完善个人档案6份,对重点人员实施“一人一档”跟踪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掌握矫正对象整体状况。针对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的问题,于2025年4月15日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案卷评查工作,组建评查小组对179份案卷进行细致审查,针对排查出的12项制作不严谨、记载有误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逐一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法律文书规范、准确。同时,形成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行业骨干围绕法律法规解读、执法程序规范、案卷制作标准等内容进行授课,累计开展培训2次,参训人员达67人次,推动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6.行政执法监督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印发《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并组织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排查纠治活动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渉企行政检查,指导18个行政执法单位完成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备案。在“庆城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公告,进一步强化问题线索收集。5月14日至5月16日组织县直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各乡镇综合执法队队长及司法所所长70人参加为期三天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系统重点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今年以来,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次,制定印发了《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将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具体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抓促、同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随时跟进督导,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2025年以来,共开展警示教育1次,集体约谈1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

8.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印发了《庆城县司法局关于调整“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名单的通知》,共聘用21名律师担任全县165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做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村居法律顾问考核机制,对部分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局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了约谈。对2023年度《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中未对村(居)法律顾问年度考核等次进行评定问题,全面进行了自查,规范了年度考核登记表。

9.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的通知》(县委办发【2025】10号)要求,及时修订请销假管理制度,细化请假审批程序,明确一般干部请假由股室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完成请假手续;科级干部请销假严格按照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要求执行。建立考勤公示制度,加强签到监督检查,每天由专人对签到情况进行检查,每月通报考勤情况,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监督。

10.财务管理制度不严谨、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财务人员的资金支出管理和专款专用意识,所有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对应科目列支。与商家沟通补充完善产品名称、购置数量及金额等信息,并将完善后的合同存档。同时,对于新签订的合同,均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在合同中明确各项关键信息,审核无误后才予以签订。对全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查,对于2023年6月卅铺司法所、太白梁司法所外观标识装饰未登记的固定资产,已补充登记入账,完善了资产卡片等相关信息,并将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1.党建统领业务工作上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凝聚人心、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创新党建活动载体,通过组织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法律咨询志愿服务、法治宣传进社区等活动,激发组织活力,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效。二是建立完善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机制,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特点,拓宽思路、创新载体,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深度融合。三是强化对律所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为甘肃陇凤律师事务所、甘肃纲督律师事务所选派党建指导员1名,对律所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12.党内政治生活召开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督促提醒功能,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丰富主题党日形式和内容,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精准掌握党员情况、实时更新党员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流动情况,确保能够准确掌握应到会党员的数量;明确党员请假的条件和程序,党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必须提前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今年组织生活会及党员大会参会人数均达到参会比例。

13.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汇报县委、县政府,已为太白梁司法所配齐司法所长,主动和乡镇党委沟通协调,为一人司法所全部配备了业务办理人员。对新调整司法所长和业务主办,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指导,确保能够迅速适应新岗位,保障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聚焦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4.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意识形态等纳入全系统重点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今年以来,制定印发了《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中共庆城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随时跟进督导,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15.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够彻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为全系统18名干部职工办理了公务卡,及时为新调入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办理公务卡,确保应办尽办。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在出差住宿、外出培训等公务活动中,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巩固整改成效,推动问题解决见行见效。紧扣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聚焦四个方面15个问题,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收集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

(二)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常态管理提质增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对所有反馈问题注重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消除“面上”的事,更注重成果转化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根上”的事。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三)深化作风建设,促进担当作为走深走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34-3222553(工作日8:30—18:00);邮政信箱:庆城县司法局(庆城县北区兴庆路38号);电子信箱qcxsf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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