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在我单位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常规巡察,并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委编办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党支部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整边改,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改落实。自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2月19日,我办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了由编办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业务主办担任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2月26日经室务会议审定,通过并印发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2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目标,靠实了整改责任;精心组织筹备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聚焦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细化了整改措施。巡察整改期间,全办上下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剖析问题根源,完善管理制度,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编办严格对照巡察工作要求,聚焦反馈问题立行立改、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其中意识形态问题1个),已完成12个,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深化机构改革工作的重要论述方面。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主要负责人领学、督学机制,针对学习内容每月组织开展交流研讨。二是修订完善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结合主题教育,通过研讨交流、干部上讲台、干部谈体会等方式确保学习走深走实。三是针对中央省市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开展干部“双周一讲”,组织干部职工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并制定了贯彻落实措施。
2.在创新意识和工作前瞻性方面。一是针对全县机构编制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重点围绕职责弱化的事业单位“小散弱”等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为科学优化机构编制资源提供了准确依据,调研结果及其报告正在提交县委编委研究;二是调研报告已将县残联、红十字会纳入群团序列,待编委会审定。
3.在推动重点工作方面。一是深化政策学习,提升工作把握能力,结合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邀请省、市编办同志开展工作指导交流3次,邀请兄弟县区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1次,组织机构编制业务培训1次。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盘活编制资源,成立4个机构编制调研组,分赴15个乡镇、36个县直各部门调研编制资源利用现状,结合实际,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编制优化方案,提出了优化建议。三是机构编制调研期间,经与教育部门衔接,针对特岗教师入编问题,确定了以教育部门年自然减员腾退编制数量的80%用于递补入编的方案,倒排工期,确保五年内完成350名特岗教师入编工作。
4.在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方面。一是加强机构编制宣传力度,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将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党校教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公务员培训内容,提升各级党员干部机构编制政策知晓率。二是修订完善《积分制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入编管理,激发用人用编活力。三是衔接市委编办下发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手册2000册,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普及宣传,提高了政策知晓率。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压力传导,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责任清单和个人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制度,上半年召开专题会议1次,邀请县纪委派出纪检组成员到会指导,并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抓实“一岗双责”,提升履职能力,开展专题培训1次,提高班子成员履职能力。建立了工作台账,记录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三是规范了党风廉政工作约谈机制,明确各项要求。上半年已完成首轮约谈,年底开展常规约谈不少于2次。
6.在机关管理制度更新完善方面。一是修订完善了编办管理制度,明确制度更新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今后每2年全面审查更新一次,确保制度与时俱进。二是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资产购置、使用、保管、处置等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开展盘点1次。三是将学习教育、议事规则等制度纳入了单位工作制度汇编,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确保人手一份,严格执行,增强了制度实用性。四是按照县上最新要求,严格履行干部请销假审批流程,修订请销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7.在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梳理并完善了报销制度,明确了报销所需材料清单,要求报销时原始凭证必须齐全。设立双人审核机制,一人初审,一人复核,加强对报销凭证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申请坚决退回。单位内部组织财务培训1次,同时对财务人员进行工作约谈,提高工作人员规范报销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实行交叉审核。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如实登记电脑设备、办公用具等资产,建立了固定资产登记台账。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时更新资产变动信息,保证资产数据准确。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8.在组织建设方面。一是规范党组织选举程序,梳理党支部书记选举和委员增补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范,形成书面指引。针对党支部换届资料查缺补漏,归档整理了相关资料,确保选举程序有据可依。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党支部换届程序1次,明确在每次选举前,组织支委会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选举流程培训,强化程序意识。选举时,严格按照规定推选至少2名计票人、监票人,保障选举公正透明。二是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评议流程和要求,会前支委会严格把关,按照优秀比例不超过支部党员人数三分之一的规定进行评议,确保了评议结果公正、规范。同时,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完善民主评议党员流程,明确党员大会测评后,必须由支委会综合党员日常表现、测评结果等进行研究,形成最终评议结果,确保了程序合规。
9.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一是分管领导对业务主办进行工作约谈1次。二是严格落实会议筹备方案,2024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前,安排专人对照筹备方案,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并建立审核机制,提前将会议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核,确保内容和流程合规,明确对未按方案落实的严肃问责。三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和要求,规定批评意见需结合实际工作和实际表现,避免了以建议代替批评。四是加强谈心谈话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谈话内容要求。谈话后填写了记录表,确保了谈话有记录、有实效。五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分别梳理问题,形成了整改清单和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期限。
10.在落实民主集中制方面。一是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编入单位管理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和支委会委员开展民主集中制专题学习,明确大额支出等重要事项必须经室务会审议的要求,提高了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和执行能力。二是完善决策流程,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规定所有大额支出必须提交室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三是加强监督与问责,对违反决策流程,擅自进行大额支出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1.在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方面。一是深入整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完善学习制度,制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安排2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求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每季度开展1次学习成果交流分享会。建立以调研为主的学习成果转化机制,将学习成果落实到具体工作举措,定期评估工作成效。二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整改,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明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强化压力传导,定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根源,制定了长效防范措施。上半年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动态调整完善整改措施,巩固了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委编办将持续加强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确保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成效持续发挥。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聚焦主责主业抓好工作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铭刻心中,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要求,聚焦机构编制主责主业,以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巡察整改“回头看”。强化政治担当,全办上下坚决扛起整改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整改落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事项,扎实开展“回头看”,严防屡经不止、边改边犯的问题发生。三是建章立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标本兼治,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时,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统筹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34-3221739(工作日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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