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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退回的餐费
发布时间:2025-12-08 15:45  来源:庆城县纪委监委     作者:胡伢伢    浏览次数:208次

“是我的思想开了小差,才会有了这种错误的想法,我愿意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也会及时退还套取的资金......”。庆城县某幼儿园负责人刘某某在接受调查谈话时说道。

2025年5月,庆城县纪委监委在“校园餐”集中整治督查工作中发现,某幼儿园2024年春季、秋季学期经费管理不规范,存在虚开食材供货清单的问题。通过认真核查账务,查实该园教师灶挤占幼儿伙食费和虚开食材供货清单,套取幼儿缴纳的伙食费共计35155.04元,2025年8月,幼儿园负责人刘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他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理。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县纪委监委督促该幼儿园及时梳理在园幼儿和已毕业幼儿基本信息,通过农村信用社“一折通”向276名幼儿家长退还了被套取的伙食费,确保每一分钱都退回到家长手中,以实际行动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深入整治校园餐管理突出问题,是庆城县纪委监委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县纪委监委突出问题导向,督促县教育局加强监管,堵塞制度漏洞。坚持办案开路,贯通“查改治”,持续深化整治校园餐突出问题,共计查办线索案件11件,处分处理7人,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达到了“惩治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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