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庆城纪检监察网!今天是:
关于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违反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规定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02-21 15:2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837次

201413日,县人口局借欢送20134名退休职工名义,安排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聚餐,餐费共计2720元,餐后签单挂账。在被群众举报、县纪委调查期间,曹冲及班子其他6名成员承担了全部费用,结清了账目。在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的形势下,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安排全体职工聚餐,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问题,曹冲同志应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县纪委2014220日常委会议研究,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曹冲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一要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等规定要求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执行规定的自觉性;二要严明纪律,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不折不扣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坚决制止发生在“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和“住房中”的歪风,严肃责任追究;三要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严格落实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财务审计,对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查严惩,决不姑息迁就。

      中共庆城县纪委

     庆城县监察局

                 2014221

分享到: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中共庆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庆城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庆城县岐黄酒店迎宾楼(邮编:745100)

陇ICP备18002778号-1

甘公网安备62102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