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纪检系统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考试和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县直及省市驻庆各单位纪检组(纪委):
为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依纪办案能力,按照《庆城县“四五六”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县纪委决定在全县纪检干部中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考试和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理论考试
(一)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4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监察员;县直及省市驻庆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
(三)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党纪法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四)考试方式
1、县纪委组织人员拟定试题,试题分为填空、选择、判断、简答、案例分析等类型,满分为100分。
2、在县委、县政府机关第一会议室组织闭卷考试,考试结束后,组织专人统一阅卷。对考试不合格的干部,将组织补考。
二、知识竞赛
(一)竞赛时间、地点、参赛对象
时间:初步定于2014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机关第一会议室
参赛对象:全县纪检系统干部
(二)命题范围
以省纪委、监察厅审定的《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执纪执法业务知识考试学习指导》和县纪委、监察局整理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试题汇编》为主要内容。
(三)竞赛方式
1、以片口为单位组织决赛。参考全县纪检干部理论考试成绩,将各乡镇、县直及驻庆各单位分为8个片口,每个片口选派3名成绩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2、采取现场答题。按个人必答、抢答、风险题三种类型,现场答题积分,由高到低确定获奖名次。
(四)奖励办法
竞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五)本次考试、竞赛活动是检验和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掌握业务知识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精心准备,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中共庆城县纪委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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