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三转”工作要求,以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采取“1234”措施,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狠抓一个基础,即以制度建设作为基础。先后研究制定了《纪委常委会会议事决策规则》、《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和《监察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把民主集中制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了信访办理、案件查处、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公示制度,纪检监察干部请销假制度,派驻(出)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和监督办法,加强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出台了《关于牢固树立求真务实之风坚决纠正弄虚作假行为的暂行办法》、县纪委监察局班子联系点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了督查指导力度,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摆正位置,扮好角色,工作大胆负责,尽职尽责,不上推下靠、推诿扯皮,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勤勉履职、敢为人先、扎实工作的良好风气。
加强两项教育,即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及时收集中央、省市纪委下发及中纪委监察部网站、省、市廉政网等网络媒体通报的纪检监察干部典型违纪案例及先进事迹,在每周一委局职工学习会议及不定期召开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上通报,进行正面典型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提醒。经常性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观看《警钟长鸣》、《贪欲的代价》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教片,不断提升纪检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之心对待一言一行。
畅通三种渠道,即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网络监督。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形成了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对各班子成员负监督责任,各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主任、副主任及所联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负监督责任,科室主任、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对本科室及本乡镇、本部门纪检干部负监督责任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座谈交流会,面对面听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设立纪检监察干部举报邮箱、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和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认真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对纪检监察阶段性工作,及时通过庆阳廉政网及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四项措施。即公开承诺、约谈、跟踪督查、严格问责。全县157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签订了《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向组织做出了承诺。由委局主要领导带队,各班子成员根据所联乡镇、单位分工,积极配合,及时对全县各乡镇、各派驻纪检组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认真履职。组织开展明察暗访3次,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作风不实、工作推动不力及考核排名靠后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分别给予提醒谈话、书面诫勉等问责处理;对纪检监察干部泄露秘密、办人情案、询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曝光,对违反会议纪律的7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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