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城县委
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 作 要 点
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大问责追究、作风建设、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庆城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集体领导、民主决策、请示报告等制度,坚决反对拉帮结派、自行其是、另搞一套、阳奉阴违。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抓住典型,严肃处理,确保纪律严明、政令畅通。
二、推进“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及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在严肃惩处违纪违规当事人的同时,及时开展追究问责,既要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追责必严。按照“1+2+5”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工作水平,实现县、乡、村(社区、站所)三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全覆盖。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加强对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作风建设规章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实施细则和县委十四条要求,聚焦作风突出问题,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执纪问责、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借婚丧喜庆敛财等问题,严肃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吃拿卡要”,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有效防止“四风”反弹。
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具体,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社保低保、扶贫开发、灾后重建、危房改造等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规惩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严格规范线索分类处置工作程序。认真落实“乡案县审”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强化监督制约,提高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和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组织协调、线索移送机制,形成办案工作合力。严肃办案纪律,严格执行线索初核、立案报批等工作程序,不得瞒案不报,压案不查。
五、切实强化党规党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党规党纪,自觉锤炼党性,自觉遵规守纪,不断提高依法依纪依规办事的能力。深度挖掘廉政文化资源,抓好宣传教育阵地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网站和勤廉度评价系统建设,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党规党纪。进一步拓宽信息互动渠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
六、深化组织和制度创新,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及县直单位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推荐交流机制。制定加强和改进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理顺派驻纪检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的关系,逐步实现县级党政机关全面派驻。健全派驻纪检组长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效果。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和业务指导,促进派驻纪检组充分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县纪委副书记、常委联系乡镇、部门指导工作制度,继续实行“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乡镇、县直部门纪检组织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
七、继续深化“三转”工作,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县纪委内设机构,切实聚焦主业主责。积极研究探索“三转”后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横向督查、交叉办案、业务帮联”三项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工作水平。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中共庆城县委
2015年3月12日
分享到: |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