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提出“三项”措施,严格禁止党员干部参加或举办“升学宴”、“谢师宴”,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树立文明节俭新风。
一是深化宣传教育。县纪委下发了《关于严禁教师参加“谢师宴”和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升学宴”的通知》。并通过横幅、电子显示屏、县门户网站、县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县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严禁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二是严格自律意识。提出五个严禁,即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直系亲属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以及赞助等;严禁借子女升学名义发送请柬及通知宴请直系亲属以外的人员;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升学宴”;严禁巧立名目用公款或到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民营企业及其他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严禁用公车送子女入学。同时规定,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有子女升学情况的,要按照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书面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其他党员干部职工有子女升学情况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监督。
三是强化监督追究。分别在县纪委监察局、教育局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联合教育、人社等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加大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规模操办或巧立名目、分散操办、群众举报查实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及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将违反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在媒体上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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