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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三转”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4-08-13 10:47  来源:本站     作者:王满银    浏览次数:757次

   今年以来,庆城县把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作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主要工作任务,采取措施,寻找抓手,转变思路,从三方面寻求突破口,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转职能,从职责权限上求突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全面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印发了《庆城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等县委主要工作部门、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县纪委、乡镇及县直部门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

  二是转方式,从查案查办上求突破。成立案件线索评估领导小组和大要案协调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公检法案件移送制度,加强案件线索的评估分析,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调整工作力量,加大案件线索的初核力度。实行纪委监察局机关“全员办案”和乡镇、县直单位“交叉办案”,提升办案效率和水平。转变原来“民不告、官不究”、主查信访反映问题案件查办工作思维模式,案件查办重心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重拳出击,严查快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转作风,从监督问效上求突破。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把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做到“三个触角延伸”: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案件查办监督触角延伸。凡乡镇、县直单位纪检组织立案案件,都必须报县纪委审理室进行协审、指导,确保案件查办质量;实行“一案双查”制度,问效追责触角延伸。在查办违纪违规案件的同时,既查违纪违法当事人的法纪责任,也查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失管失教失监的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采取“分层推进”措施,督查指导触角延伸。建立纪委常委牵头,乡镇划片、部门归口联动工作机制,在监督检查上由原来监督检查环节多,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向重点查政策落实结果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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