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纪发〔2017〕50号
中共庆城县纪委
关于做好维护政治生态自查自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派驻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做好维护政治生态自查自改工作的通知》(庆纪办发电〔2017〕5号)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维护政治生态自查自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自查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和监督执纪工作,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切实把问题梳理清楚,形成问题清单。
(一)深入查找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定的12个方面,紧密结合巡视整改、执纪审查等情况,深入查找乡镇、县直部门在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要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进行查找,同时要弄清楚运用“四种形态”情况,接受上级谈话函询的班子成员是否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了情况,是否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要在查找具体问题的基础上,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行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摸清楚乡镇、县直班子部门成员的政治、思想和廉洁情况,准确把握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总体情况,形成基本判断,绝不能把工作仅仅停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查办案件上。
(二)深入查找监督执纪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照中央及省、市纪委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查找深化“三转”、线索处置、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运用“四种形态”、审查安全、内部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要检查履行监督责任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执纪宽松软等问题;检查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否严格,纪律审查的政治性是否突出,各环节的工作是否规范,审查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检查对纪检干部的管理是否严格,内部监督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执纪违纪等问题;检查工作作风是否改进,是否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二、狠抓整改落实
针对查找出的具体问题,要坚持即知即改,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以点带面,全面整改。
(一)压实整改责任。对查找出的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向乡镇、县直部门党组织提出建议,由乡镇纪委、派驻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负责整改。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列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时限、要求,形成整改清单,扎实推进整改,对重点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要坚持以下看上,主动认领问题,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不能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
(二)全力抓好整改。对短时间内能够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坚持即知即改,做到立杆立影、不留尾巴、不拖泥带水,一步整改到位。对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要细化整改措施,列清阶段性目标和中长期目标,一个月内必须见到初步成效,并跟踪抓好后续整改。要实行台账管理,逐一登记,完成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
(三)提升整改实效。要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发生的制度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效。要始终站在维护政治生态的高度谋划和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工作与贯穿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和纪委部署要求结合起来。
三、几点要求
(一)层层落实责任。乡镇纪委和派驻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要及时向乡镇、县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沟通,对开展自查自改做出具体安排,并抓好督促检查。县纪委要积极协助县委抓好维护政治生活的自查自改工作,并对乡镇、县直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委局机关各室(委)也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分管领导要加强督促指导。
(二)及时报告情况。各乡镇纪委、各派驻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要在6月15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重点报告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和贯彻执行《工作规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安排、整改措施、整改初步成效。
(三)完善相关资料。各乡镇纪委、各派驻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和委局机关各室(委)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和纪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台账,收集整理本次自查自改的工作安排、问题清单、整改措施、主要成效等方面的资料,为迎接省、市纪委调研督导做好基础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自查自改不深入、进度缓慢,监督执纪基础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要及时指出,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不担当不负责,问题突出且被省、市纪委调研督查督导通报批评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中共庆城县纪委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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