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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察局“四条措施”强化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4-04-10 16:15  来源:纪委办公室     作者:贺小东    浏览次数:708次

近期,为了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县纪委监察局采取“四条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会议、文件要求。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县纪委及时召开了纪委常委会和干部职工会议,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省纪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的通知》,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44日,向委局机关各室委、各乡镇纪委、县直及驻庆各单位纪检组印发了专门通知,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排查、签订《承诺书》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是组织收看会议。49日下午3点,组织县纪委委员,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直部门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共99人参加了全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视频会议,认真听取了会议精神。

三是认真对照检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按照《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和庆城县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为标准,认真开展“五对照五查看”活动,即对照党章,查看宗旨意识强不强;对照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作风建设规定,查看执行规定严不严;对照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查看解决问题实不实;对照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提醒的情况,查看履行职责好不好;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查看努力方向准不准。通过对照检查,增强纪检干部自律意识。

四是分层签订承诺书。全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各参会人员现场签订了《庆城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99份。各乡镇纪委书记、部门(单位)纪检组组长回去后,及时安排乡镇纪委委员、纪检专干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全面签订了《承诺书》。截止目前,全县232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签订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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