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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庆城县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促进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持续好转,提出了“六条禁令”。 一是严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二是严禁在执行公务、查办案件中接受检查对象、涉案单位宴请、钱物及有价证券,参与娱乐活动;三是严禁工作日饮酒、在公众场合酗酒;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驾或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五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六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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