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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规范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模式
发布时间:2013-07-08 10:52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1173次

近日,庆城县制定了《庆城县乡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乡镇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畅通办事渠道、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的投资服务环境。

乡镇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本乡镇和县直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全力推行“集中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机制。在运作方式上实行分类办理制度。审批服务项目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补办件、退办件六类,实行分类办理和“七制”办理,即: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上报办理制、补件告知制、退办答复制、一口收费制。在建设标准上做到“五个”到位。即窗口定岗,人员落实到位;功能齐全,项目集中到位;制度健全,督查考核到位;服务规范,联络衔接到位;设施达标,中心管理到位。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全程代办制、超时默认制、群众评议制、监督举报制、责任追究制和考勤考核制,统一制作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证、监督牌和身份公开联系栏,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一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语言规范)、“二上墙”(办事流程上墙、服务制度上墙)、“四登记”(预约电话登记、办结签收登记、代办结果登记、上门服务登记)、“五一样”(咨询受理一样热情、熟人生人一样和气、群众干部一样尊重、闲时忙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八公开”(服务事项、办理程序、申报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受理人员、服务电话公开)。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必须建在乡镇政府门前临街处,办公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实行开放式窗口办公。在窗口设置、业务受理和服务机制建设上细化量化。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设置党政综合、民政救助、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合作医疗、财政惠农、公安司法等8个服务窗口,编制了服务事项指导目录842项,要求在各窗口印制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册页722项,并设置监督栏、意见箱、意见薄,切实做到方便群众、方便企业,能找得到人、办得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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