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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上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5 14:54  来源:本站     作者:王满银    浏览次数:4032次

 

县委办发〔201575

 

关于对2015年上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了全面掌握县纪委三届五次全会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及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经县委同意,由县纪委常委带队,抽调县委办、县纪委工作人员,对上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5720-27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两个责任”落实及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具体内容为“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监督检查、作风建设、案件查办、廉政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及其它工作开展情况。详见附件“庆城县2015年乡镇、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考核评分表”)

三、督查方式

1、实地察看。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现场察看、随机询问、专项了解等方式,全面掌握“两个责任”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每个乡镇在督查整体工作的基础上,抽查1个村、1个基层站所;县直部门在督查部门整体工作基础上,抽查1个二级单位。

2、个别谈话。个别谈话重点了解被督查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落实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3、汇总分析。督查组对各方面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客观翔实的督查报告,并专题向县纪委常委会和县委汇报

4、情况反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督查情况采用一定方式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由督查考核组专题汇报县纪委常委会。

    四、督查结果运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督查分值按比例计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成绩之中,乡镇、县直单位年度考核分值在全县目标管理责任千分制中占200分,由平时检查得分(20%)、半年督查得分(30%)、年终考核得分(50%)及加减分四部分构成。

五、具体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半年督查工作,对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尽快对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及时查缺补漏,完善工作资料,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所有工作资料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资料分类目录》进行分类整理,案卷材料按规定装卷。

3、对督查中应付差事、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附:12015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考核评分表

22015年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考核评分表

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

2015715

2015年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考核评分表

督查

指标

分值

督查主要内容

得分

75

20

1、党委集体的领导责任。①分解责任。年初以分解表或分工方案等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②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对重要案件查办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党组织每季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每年集中学习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内容不少于2次;③每半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年终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兑现考核结果;④党委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⑤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信访工作,定期接待上访群众,协调解决民生问题;⑥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并上报追究处理情况。

15

2、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①对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安排部署切合实际;②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实行每半年一督导;③及时召集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督促落实;④乡镇党委书记作党风廉政专题辅导或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对党委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出要求;对班子成员、科级干部、村及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1次,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并按工作需要开展提醒告诫,责令纠错。

10

3、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①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的管理监督,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和提醒告诫;②每季度听取办(室)村党风廉政建设汇报1次,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③每半年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报告有关线索,抓好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工作落实;④结合分管领域实际,排查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

20

4、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①协助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经常性提出工作建议,加强组织协调、促进任务落实;②落实“三转”要求,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工作力量向执纪办案倾斜;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教育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着力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努力提升监督效果;开展干部职工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和演讲等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④乡镇纪委每年向县纪委报告1次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重点事项随时报告;纪委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1次内设机构、站所及村负责人,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约谈;⑥年内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案卷资料规范。

10

5、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①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宣传教育,“两个责任”知晓率90%以上;②“两个责任”图表及核心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上墙,核心权力清单装订成册。

105

15

1、严明政治纪律。①贯彻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②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切实维护纪律权威性,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增强党内监督实效;按照“五有”(有监督检查台账、安排部署、监督检查痕迹资料、督查汇报、整改情况及责任追究)要求,规范监督检查资料管理;严肃查处对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坚决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④领导干部要讲政治守规矩,按《党章》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的人。

15

2、选好用好干部。①严把干部推荐关、任用关、考察关、决定关,并征求纪委意见;②健全选人用人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民主公开推选重点岗位干部;③对违规选用干部等问题实行责任追究。

15

3、加强作风建设。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各项纪律作风要求,聚焦作风突出问题,紧盯“四风”问题,强化作风督查;②加强纪律作风教育,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③开展明察暗访,有通报、惩戒等措施,落实责任追究;④行风热线受理转交问题查办回复率100%;⑤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⑥精简会议文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符合标准;严格遵守干部培训“25不”禁令。

15

4、从严查办案件。①对转办要结果信访件及时办结;②严肃查处本乡镇违纪违规及作风突出问题;③认真剖析案件,以案反思,健全制度,开展警示教育;④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遵守执纪办案纪律;⑤落实“一案双查”、“一案三报告”、“乡案县审”制度,积极开展案件评查,确保案件质量。

15

5、规范权力运行。①突出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②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登记备案、签字背书;③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权力流程防控措施。

10

6、支持纪检工作。①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办案设施(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录音笔、照相机或摄像机、复印机)、工作经费方面予以保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交流使用;②纪检监察经费专账专用,办公办案设备健全;③纪检监察专干不承担其他工作,调整纪检监察专干在县纪委备案。

10

7、积极开展专项清理整治。①乡(镇)主要领导召开会议传达精神,安排部署该项工作;②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10

8、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①两个责任“两图一表”上墙,实现村级全覆盖;②持续加强标准化党风廉政示范村建设,2015年达到50%以上;③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保证机构、经费、人员三落实;④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村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记录、资料健全;村级财务、惠农资金落实等资料规范;⑤惠农资金发放到位,公开到位,无违纪违规问题;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便民事项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

开放性指标

20

20

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和县委、县政府阶段性中心工作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工作指标,

2015年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考核评分表

督查

指标

分值

督查主要内容

得分

80

20

1、党组织的集体领导责任。①分解责任。年初以分解表或分工方案等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②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对重要案件查办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党组织每季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每年集中学习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内容不少于2次;③每半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年终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兑现考核结果;④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对反馈的意见整改情况;⑤党组织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信访工作,定期接待上访群众,解决反映的问题;⑥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并上报追究处理情况。

15

2、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①对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安排部署工作切合实际;②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实行每半年一督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督促整改;③及时召集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督促落实;④主要负责人作党风廉政专题辅导或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对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出要求,约谈不少于2次,并有完整的记载;根据需要开展提醒告诫,诫勉谈话,责令纠错。

10

3、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①加强对分管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和提醒告诫。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约谈其他人员;②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汇报1次,年内开展2次分管部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③每半年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工作落实,及时报告有关线索;④结合分管领域实际,排查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

20

4、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①协助党委(党组)分解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提出工作建议,加强组织协调,促进任务落实;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每年至少约谈1次下属单位党组织责人和本单位科室负责人;③落实“三转”要求,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对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促进责任落实;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工作力量向执纪办案倾斜;④纪委(纪检组)每年向县纪委报告1次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⑤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教育和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织的监督作用,着力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努力提升监督效果;⑥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活动;⑦年内对案件查办质量、处分执行等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15

5、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①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宣传教育,“两个责任”知晓率90%以上;②两个责任“两图一表”及核心权力运行流程图上墙,核心权力清单等工作资料收集规范;实现下属单位全覆盖。

100

15

1、严明政治纪律。①领导干部要讲政治守规矩,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请示报告等制度;②贯彻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列入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③强化对纪律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切实维护纪律权威性,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增强党内监督实效;按照“五有”(有监督检查台账、安排部署、监督检查痕迹资料、督查汇报、整改情况及责任追究)要求,规范监督检查资料管理;④严肃查处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坚决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10

2、选好用好干部。①严把干部推荐关、任用关、考察关、决定关,并征求纪委(纪检组)意见;②健全选人用人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民主公开推选重点岗位干部;③对违规选用干部等问题实行责任追究。

15

3、加强作风建设。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各项纪律作风要求,聚焦作风突出问题,紧盯“四风”问题,强化作风督查;②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挖掘廉政文化资源,抓好宣传教育阵地和廉政文化建设;③加大明察暗访、执纪问责、通报曝光力度,防“四风”反弹措施有力;④行风热线受理转交问题查办回复率100%;⑤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⑥精简会议文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办公用房、配备公车符合规定标准;严格遵守干部培训“25不”禁令。

20

4、从严查办违纪案件。①对县纪委转办要结果件及时办结;②严肃查处本部门、本系统违纪违规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③认真剖析案件,健全制度机制,开展警示教育。④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遵守执纪办案纪律;⑤落实“一案双查”、“一案三报告”、“案件协审”等制度,积极开展案件评查,确保案件质量。

15

5、规范权力运行。①突出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②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登记备案、签字背书;③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出核心权力,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权力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15

6、支持纪检工作。①保障纪检组织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案设施(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录音笔、照相机或摄像机、复印机)、工作经费方面予以保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交流使用。纪检监察经费专款专用;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它工作分工。

10

7、积极开展专项清理整治。①单位主要领导召开会议传达精神,安排部署该项工作;②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开放性指标20

20

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和县委、县政府阶段性中心工作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工作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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