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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30 19:27  来源:本站     作者:王满银    浏览次数:1766次

中共庆城县纪委  庆城县监察局

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

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庆各单位: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要求,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各乡镇、各部门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严抓严管。一要严格教育。采取谈心谈话、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两准则三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九个严禁、九个严查”等有关规定,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二要严格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制度规定,切实用严明的纪律管好公权、公款和公物,严防发生违纪违规问题。三要严格监督。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对落实纪律作风规定不力,或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职工,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自觉接受监督,切实为各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二、明确纪律要求,全面落实“十个严禁”

在“双节”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节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查顶风违纪问题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九个严禁、九个严查”行动。县纪委将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尤其是要紧盯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节礼,以及公务活动中的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侵占挪用扶贫救助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慰问品等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无禁区、无例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要严肃问责追究,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力,“两节”期间发生顶风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乡镇、部门或单位领导的责任。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34-123883210197

举报邮箱:qcxjw644@163.com

     

      中共庆城县纪委

      庆城县监察局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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